第四十五回 一毛难拔 (第3/5页)
我们必须留下点什么。
当然不是生命。
只有我们把同生命一样宝贵的东西留下来,让母亲捎回去,喃喃部落才能彻底放过我们,永远不再追究。
母亲不愿我这么做。
“这么宝贵的东西,只属于你自己。”母亲说。
“但我不能因为我,而使整个部落不得安宁,再说了,您还得回去,他们也不会放过您的。为了部落,也为了您,我甘愿牺牲自己最宝贵的东西。”
母亲是必须回去的。
除此之外,他无路可走。
母恐龙一旦嫁到某个部落,是终身不可离开的。正所谓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她们不仅不能回到生养他们的部落,而且也不能到其它的部落的。这不仅是因为,她们实际上已经成为了首领的私有财产,出于私心,首领们当然不愿意她们走出部落;其次,担心她们掌握了部落在防守和其它方面的秘密,她们的离开会影响到部落的安全。所以,一旦母恐龙离开部落,部落里一定会派其他恐龙把她找回来的。生要见龙,死要见尸。
我们小恐龙从小就不让我们乱跑,划定指定的地方作为我们活动的范围。决不让我们接触关于防卫和其他有关部落秘密的事情,比如首领的住处、哨位的位置、地形图、果园位置等等,都是非常保密的,都是我们所不知道的。即使是我,一直受到首领偏爱,但也不让我知道这些,他只是教给我做首领的方法,并不会把部落的秘密让我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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