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 相亲
和小白牛一块跟着陈凌进了王立献家院子后。
“一般的狼狗,到第三代才能出现趴耳朵呢,留着吧献哥,这小狗我觉得是真不赖。”
“留下就留下,俺还想着把这个给博明养来着,别的就让二妮儿跟四妮儿家养吧,一家养两个小狗,也有个作伴的。”
“给博明啊,给博明也行……”
陈凌一听就笑了:“给博明养离得也近,他上次为了抱小狗让野狗吓成那样,也该让他养上一只了。”
王立献继续叫着小狗:“快过来,快过来……,富贵你这,往常不是挺招小狗喜欢的啊,怎么今天这几个小东西看到你,不敢过来了。”
那差距就跟泰迪的幼崽和藏獒的幼崽一样。
那黑背虽然也通人性,但比起村里大多数狗,还是有点笨,饿了就老乱吃东西,之前差点被药老鼠毒死也不长记性。
就算这小狗后边的趴耳朵再次竖起来,那也代表了它有这个成长的阶段,是跟别的一代狼狗与众不同的。
“哎哟呵,这小狗子的毛色,开始好看起来了哈。”
而且二黑它们那时候肥嘟嘟的,更像一只只小熊,也就是头板更为粗大一些。
说着,往陈凌身后一看,小水牛正歪着脑袋躲在陈凌身后乱瞄。
“不是害怕这小牛吧?”
这小牛跟小白牛待久了,脾性也是随了小白牛的性格。
虽然没有小白牛小时候那么腼腆害羞怕见人。
但也有点胆小怕生。
“我觉得这个草黄色的挺好,这趴耳朵明显是随了娘,随了那条母狗的。”
现在要管的是黑背和五只小狼狗。
陈凌瞧了两眼,除了黑娃之外,他没见过第一代的狼狗,狗的基因能压制过狼的基因的。
现在这个时候也一个半月大了,可是整体会看起来会比同阶段的二黑它们小上两圈。
这两个整天跟着二黑它们到处跑,也不怎么用喂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