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历史军事 >隋朝大老板 > 435建国大业

435建国大业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如此,三权分立原则自下而上产生了,一个庞大的王朝框架已缓缓搭建了起来。

以上只是云中国的建国方案的雏形,至于具体的法律,以及建国的时机,却并未成熟。

苏游的立国大计,只是给在座的将士们画一个大饼,给他们吞一枚定心丸罢了。

至于接下来要讨论的,则是加强与临沧城周边地区商业上的合作了,当然,苏云帆早先提出的疏通南盘江的计划也被苏游重新提了出来。

李密和吕笙的中原之旅,确定要走南盘江无疑了。

商部设为六部之一,可以让发展商业的声音响亮一些,以确保云中国大力发展商业的政策实施。

另外,在司法上设立大司刑这一官职,由城主直接任命,主管刑事司法,同时各地治安人员,监狱系统都归大司刑管理,地方官员不再有刑事与民事审判权,这些刑事与民事审判官员均由大司刑在律法考核合格人员中任命。

人口少的地方不设专职法官,由上级部门派出巡回法官,每月定期巡回开庭,在未开庭期间犯人由地方监狱收押。所有的审判必须有三位以上公民参加裁决(称陪审官),裁决的结果必须由陪审官做出。

所有公民通过律法考核合格,都可申请当陪审官。

同时,律法必须严格,具备极强的可操作性。

(这一章过度借鉴了部分赤虎所著《商业三国》中的立国方案,书友们千万别菊爆我啊。)

比如,偷一元钱,如果罪名成立就判一天监禁,不管他是情节轻微的偷了这一元钱,还是情节恶劣的偷了这一元钱。我们的法律应该只惩罚犯罪,不惩罚犯罪情节。

这样可以防止法官和陪审员勾结起来,收了钱后把杀人犯成是含着微笑、情节轻微的杀了人,然后为了惩罚他轻微的情节,合法的把他轻微的判决。

对官员的监察工作,也归为大司刑掌管。巡回法官四处在民间行走,很容易收集到官员的情报,这些可以直接上报到城主,由城主负责作出处理决定。

至于元老院,只有具备公民以上身份,才可被选举为元老;地方机构选举出的类似元老院的机构称作议政院,当选的议政院人员称为议员。

议员也必须有公民以上的身份。议员由当地具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产生,每四年换届选举一次,各地主管官员由议员选举产生。法律规定的各级政务行政机关平时可依法而行,但特殊政务必须由地方议政院批准,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方才可实施。

小说APP安卓版, 点击下载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