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一章:普天之下皆鼓声 (第3/5页)
从两汉伊始,正统华夏文明的政权,对待超过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从来都有规定,明文规定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见官不拜,逢年过节当地官府要前去慰问和送礼。
也就是正统华夏文明的政权被消灭,轮到蛮夷当政的时候才不尊重老人,一切只因为蛮夷的社会体系里面老人是属于应该被淘汰的累赘。一些接受华夏文化的蛮夷政权保留了华夏尊老的礼仪,一些不受到华夏文化影响的蛮夷政权不光是不尊老,更狠的事情也能干得出来。
胡人蛮夷啊,一旦遭遇到什么灾难,他们的生存法则就是保证健壮之人的数量,那么为了保证粮食足够只能是丢弃掉老人和孩子。虽说是一套属于他们保证族群能够得到延续的做法,但是从人性和道德上属于野兽般的法则,这样的民族能奢望他们会有什么尊老爱幼的美好品德吗?
历朝历代的皇帝只要是有所成就,他们绝对会搞一个“千叟之宴”。
什么叫千叟宴?《孟子?梁惠王上》注“叟,长老之称。”,长老可不是什么门派的长老,所指是岁数大的人。这些皇帝热衷于搞千叟宴是在向天下人表示,在他们的治理下国泰安康,也是因为他们的治理得当才会有那么多的老人,说白了就是对自己统治的一种炫耀和宣示。
平均寿命也就是三十岁的社会,规定男女需要到十八岁以上才能结婚?在那种因为各种劳作和操劳,人们二十岁长相就像是三四十岁的社会里面,十八岁等于是过了他们人生的一半甚至以上。等于说十八岁成亲。好运的话就是十九岁有儿女,等待他们快死了的时候儿女差不多也到了二十岁左右,能做爷爷奶奶辈几乎是成了奢望。
十八岁以上成亲压根就是笑话,并且会是充满了艰辛血泪的笑话!那样的社会结构之下,一个家庭经济能负担得起来吗?所谓的经济能力指的还不止是将儿女养大,以及相关的教育投入,还要有足够的财富负担起儿女的成家立业。说实话,摸着良心说实话,那容易吗?!
吕哲没有颁布任何关于规定多少岁之前不能结婚的律法,也没有颁布任何关于多少岁之前一定要结婚的律法。统治者干好治理国家的事情就行了,连天理人伦也去干涉,那不止是吃饱了撑着,更是有违天理循环和自然规律。
对于社会来说,家庭经济条件好就早早成亲繁衍后代,家庭环境经济差就晚点成亲,那都是属于自然规律的一部分,也是属于万物竞争的规律。
人家怎么结成连理不需要去管,吕哲需要大量人口的前提下。能做到的也就是鼓励多多生育,也因此付出了足够的经济辅助,家庭多生育得到的辅助就越多,但是也仅仅是鼓励而已。而不是什么明文的律法规定。同样的,某天不需要太多的人口,只能是取消一系列的鼓励辅助政策,使得各个家庭从经济上难以负担多生育带来的生活压力。那么一些家庭想多生也负担不起养育和教育,自然而然夫妻就该好好想想生的起养不养得起的问题。
对于目前吕哲治下来说,不需要考虑生的起养不养得起的难题。这里面有因为国家性质的经济辅助,其实也是社会大体环境的经济发展迅速,国家经济蓬勃发展带动的社会层面上财富增加。
说白了吧,国家行为的调控并不是多么难以理解的事情,是用一种大环境来达到统治阶层想要的社会现状,那么不管是生儿育女还是经济条件,其实都是会受到统治阶层制定发展国策的影响。统治阶层能以各种国策变动来调控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民众生活环境和水平,因此他们才叫统治阶层。
像是目前阶段的汉国,或者是即将出现的帝国,这个国家需要的是一种尚武和团结的精神,那么不是出台法律规定谁谁谁必须要尚武要团结,强制性的东西能达到多少效果不说,难道就真的会因为律法的强制规定就产生尚武和团结吗?只能是用一些隐性的引导方式,而统治阶层再做引导的时候,他们从来都是拥有难以想象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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