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六章 窃语 (第2/5页)
所谓的“公廨钱”,乃是隋唐沿袭下来的一项例行制度。最早出现于隋朝,据《隋书食货志》记载:“(开皇八年五月)先是京官及诸州,并给公廨钱,回易生利,以给公用。”东宫各官署也不例外。
司藏署定期会从东宫的内藏库中拨出财帛,以为投入商业活动或高利贷活动的本钱,获取子息充当职田、俸料之外的补贴。但相对于国子监、太学、太仆寺那些清汤寡水的衙门,东宫其实不缺钱。
或者说,在二圣一贯以来的慷慨之下,东宫从来就没有困顿和短缺过什么。因此,这种商业投资和对外借贷,其实更像是诸多民间豪商、大贾,或是巨富之家,对于东宫/储君的变现示好和投献。
就算想要在私底下,扩大数倍、十数倍的公廨钱、食本放贷份额,也依旧有人抢着要。但反过来,东宫如果私下想要大规模借贷,也并不没有什么太大的技术问题;不至于有人担心东宫借钱不还。
甚至有的是人不用借据,也愿意借钱给东宫。其中唯一的限制,就是一旦借贷的人多了,不可避免的会传到二圣耳中去;有损太子的体面尊严,乃至成为别有用心之辈,弹劾东宫下属逐利的口实。
因此这只能作为最初,暗中获得启动资本的第一步,就不可以再轻易继续下去了。因此,在第二步就要另辟蹊径了,也就是在当世已初见雏形,可以异地进行存取、兑换的“飞钱”上继续做文章。
飞钱,亦称“便换”、“便钱”,始于唐代的一种特殊汇兑券。最初源于一些名城大邑中开办的坊柜、邸店,专门为客商、行旅提供的有偿财物寄存服务;后来又逐渐增加了代为转送、寄递业务。
因此,为了能够在外地取得寄存财物,开始诞生作为飞钱前身的特殊凭票;因此,虽然官方认证并且参与的“飞钱”业务,要到百年后的唐宪宗元和初年,但民间的飞钱往来却在初唐早有雏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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