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章 论法 (第5/5页)
其实具备这两点,就具备成为这个时期法官的基本条件了,至于究竟要怎么判罚案件,到时候,还要在一系列修法,以及培训适应之后,才具备实际操作的可能,这个过程只怕不短。
再之后的疑问,就是陪审团制度了。
魏征不明白,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为什么要不固定的邀请多个社会职业阶层的人来做陪审团,判决的时候,还要尊重陪审团的意见,既然前面都说了,律法应该对所有事情的对错,给出一个明确的界定,那么,请这些人来干嘛?依照律例判决不就好了吗?
“魏尚书,每个人的职业不同,阶级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同,法理不外乎人情,陪审团起到的作用,是让法官更加清楚的看清人情世故,他们并不能改变一个案件的本身性质,但经过不同角度的讨论之后,却是能依照社会上的人情世故,在量刑上,给予法官更加合理的建议。”
“好吧!这一条,也算合情合理,可你最后一条建议,让法部监管朝廷各部,依法执行各种规定,这岂不是说,法部,有管理所有朝廷部门的权力?要不是你乃农家出身,老夫都怀疑你是要重兴法家了。”
“这个,目前不过是一个说法,就像此前的台谏官员,可以对所有官员的不法事上奏一样,比如,户部的官员,有没有按照朝廷制定的税率收税,他们擅自多收了税收,难道法部不应该管?兵部的官员,有没有按照朝廷制定的规矩,发放钱粮军饷,抚恤,他们克扣了士兵的军饷,抚恤,难道法部不应该管?财部的官员,贪污的国家的钱粮,商部的官员,对于商户吃拿卡要,法部该不该管?······”
孙享福还要继续往下说下去,却是被魏征制止了,他现在才算是明白孙享福对于法部的构想,这就是个管理一切社会乃至朝廷次序的部门,而且,还运用了一个更加高效,直接的模式,不再像以前那样事事都拿到朝堂上打嘴仗,而是直接取证,调查,审理,判决。
对于这样的权力,魏征是即兴奋,又担忧。
因为,一旦按照这些陈条里面的执行,他的权利,将独立于所有朝臣之外,甚至比宰相还大。
但抛开权柄的问题,它又将使社会上的所有生产生活,都变的井然有序,是对社会很有益的东西,偏偏这个东西,会触动太多人的利益,将他架在是非之事上,没完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