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6章 团和星际银行业协会 (第3/5页)
剩下的股份,51%通过达玛斯克控股集团来控股,剩余的一些股份才是分散在格罗丝-谢尔比亚、唐骁、赛米德等人手中。
所以第四集团名义上是达玛斯克控股集团在控股,而这个控股集团是黑戈创建,脱胎于星际银行业协会。然后再加上桑-希尔所持有的21%股份,因此在星际银行业协会的核心五人看来,星际银行业协会可以说是掌控了第四集团70%以上的股份。
这才是第四集团为什么直接在星际银行业协会的总部麦基托星球注册,并且也把总部开设在这里的原因。
然后双方利益共享,甚至连麦基托星球的防御都是双方组建的联合舰队来进行,许多时候双方在独立星系邦联的议会上也是保持了一致的进退。
在星际银行业协会看来,甚至在银河系几乎所有人看来,第四集团都是星际银行业协会的一家子集团!之前很长时间里面,都几乎没人把第四集团和黎明星球联系起来,这就是重要原因。
但实际情况如何呢?
达玛斯克控股集团在黑戈死后,实际上已经是唐骁的私人公司了!而桑-希尔也早就拜伏在达斯-马萨伊尔的麾下,成为了共济同盟的核心成员之一。而第三大股东兼董事长格罗丝-谢尔比亚,更是早就跟唐骁有了负距离的交流,对他死心塌地。
所以,表面上是星际银行业协会在控股第四集团,但实际上,全都在唐骁的掌控当中!
第四集团,实际上就是星际银行业协会身上的跗骨之蛆,不断吸食星际银行业协会的资源和能量来壮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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