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为自己辩解 (第3/5页)
我梳理了一下六王妃府中失火那天的事,为自己几天后的重审准备了一些辩词。
坐牢的这七天我写写文章,过得还算充实。复审这天,王上并未参与,只有部长大人和信息科的大人。
“十七爷,六王妃府失火案并未找到有效讯息,十七爷在牢中再待几日。”
“既无证据证明是我纵火,那我何罪之有?”
“十七爷目前是有嫌疑之罪。”
“部长大人,请允许我为自己辩解几句。”
“十七爷请讲。”
“其一,我与六王妃无冤无仇,为何纵火?其二,我是忽而国的王爷,王府上下几十人,何必亲自动手纵火。其三,查案办事是法务部的职责所在,七日不曾结案,与我何干?为何我要继续在牢中受苦,为信息科的无所为负责。”
“十七爷所言并无道理,现休审片刻,我等讨论一番。”
法务部长和信息科的大人们去了后堂,讨论了大概半小时后又回到堂前。
“经法务部上下讨论,并未查到林华纵火的证据,现本部长宣判林华无罪。”
“多谢大人明察秋毫。”
“十七爷,希望您配合信息科查案,尽快了解此案。”
“部长大人放心,我也希望尽快破案,还我清白。”
我被无罪释放了,出了法务大牢,我直奔六王妃府,我救了她一命,她不但不知恩图报,反而害我。
我气呼呼的来到六王妃府,府内多了一些服侍的下人。
我在下人的带领下见到了六王妃,她看起来很憔悴。
“见过六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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