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 人生只有一次机会 (第4/5页)
宋小惜喜欢用钢笔,因为她觉得如果用中性笔的话只是一只一只的换笔芯,不久后当这只中性笔报废的时候一切都随风而消失了,并不像钢笔一样,如果你一直用一只钢笔写字的话我想不久之后这只钢笔就会是你一生的好朋友,当然,前提是你会如何保养。
这方面宋小惜实在是最拿手的,因为从小学开始,宋小惜就被钢笔这种神奇的写字工具深深的迷住了,似乎没有什么时间练字的她因为喜欢着钢笔字的这种艺术,不管多少次写作业时都会有老师表扬他。
宋小惜似乎觉得那是一段人生的巅峰了,因为他们家曾经是这一片有名的书香世家,所以宋小惜从小开始,就是在爷爷家的时候就被灌输了要好好的写字的理论,可能是这种基因的遗传,宋小惜似乎对练字特别的热衷,并且很早就开始练毛笔字了。
宋小惜的爸爸曾经是一个著名的公务员,以自由散漫著称,曾经很久的一段时间里,都是宋小惜的爸爸教她写毛笔字的,宋小惜学的也是相当的认真。
再后来,宋小惜的妈妈还是决定给她报一个辅导班,因为她觉得自己没有时间来教育她的宋小惜。
那可能是宋小惜唯一不怎么抵触的辅导班吧,宋小惜觉得自己还是有追求的,特别是在这一次的辅导班里,宋小惜突然明白了自己到底喜欢着什么。
如今看来,宋小惜似乎是开始想家了,要不然怎么会回忆以前的种种事迹,更何况这次的回忆跨度还不小。
宋小惜心里想着,缓缓的坐在了凳子上,准备开始记录这一天的所作所为,可是问题又来了,宋小惜想自己该用什么语言呢,是用英语呢,还是用中文呢。
宋小惜不断的思考着,比较这两种语言的利弊。说实话宋小惜是想用英文的,可是宋小惜又觉得自己的水平不高,即使连裴子琛的一半多都算不上吧,宋小惜其实挺羡慕裴子琛的,因为他的英文水平真不是一般的好,即使是商务谈判,裴子琛也能一个人应付的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