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宋平 (第2/5页)
既所有粮食先对半分,一半交公一半留在屯田所,作为再生产的储备之用;其中一成为集体公用的应急所费;剩下四成扣掉基本的口粮和种子所需之外依旧犹有积余,然而后再作为完成基本生产和超过任务指标的酬赏,分摊到具体屯户的每家头上,虽然数量不多但却是一个比较积极的鼓舞。
而交公部分的则同样是做三二开,只有三成直接入库储备起来;而剩下两成则是作为义军建立的各类衙门和各级所属的日常支应,而在营田、度支等几个分使差遣名下,另设一个账目进行分配和管理。差不多就是周淮安和林言商量着办的事情。
尽管如此,这直接缴给留守司支配下的三成比例份额(约九斗到一石略多),再乘上约十三万顷田地的基数之后,也就变得相当蔚为可观的一笔巨大收益了。
此外,那些屯田所以外自耕自营的民田,同样也要按照地力多寡预估产出的四成到折半,上交粮食给留守司作为基本的田赋名目,虽然因为效率和损耗管理问题经过流转之后,最多只能入库三成,还要在留守司和几个分使职责之间再分配;但同样也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数目了。
而这些还不算几个不规则带状的沿海平原产出的情况下;尤其是作为周淮安自留地的潮汕平原和粤东平原,明显高过平均水准而直接内部消化掉的产出。还有沿海各处渔业生产点所捕捞的海产品,每月至少也可以提供二十几万斤的咸鱼干货和其他的鱼露、虾酱、蟹膏、苔干等衍生制品若干,
毕竟,以这个时代的生产力并不存在休渔期的需要,只要有足够大的船只和网具,再加上经验丰富的人手总能够有所大量收获的。
还有在端州以西那些没有经过彻底清理,而豪强大户残余不少而负担较重的地区,差不多也能够在大体降服而保持现状的基础上,各自给义军提供三到五万石的杂色粮食上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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