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8章 炸坟 (第2/5页)
安县属于典型的移民地区,清朝中后期,本地人几乎全部逃离,也就便宜了后来五湖四海来逃荒的这批人。这也就造成了安县现在一个奇怪现象,村与村之间,甚至是本村的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方言往往是互相不通的。
正因为大家都是后来的移民,对于那些山上原本存有的坟包也就采取了无视的态度。
土改时期,几乎存于地表的坟墓全部推倒,挨家挨户分一点,种茶叶,种桑树。后来这一块块的地也就成了各家的祖坟地,吴长子家的祖辈儿也都埋在那儿。
那时候没有火葬,我们那都是土葬。死后,在地上刨个浅坑,把棺材放进去,四周再砌上墙,盖上瓦,等于就是建个比棺材略高一点的房子。
干嘛呢?让尸体在里面自然腐烂,要烂到只剩下白骨,通常这个过程需要三年以上。三年以后,开棺,再请人把里头的骨头捡起来,用红布包好再送进祖坟里,这叫二番葬,也叫拣金。
这么做是基于两个原因:一,尸体腐烂会很臭,怕脏了祖坟里已经入葬的先祖;二,防之尸体起尸变,不至于炸了自家的老祖坟,也可早日发现早日处理。
这个吴长子的妈死于三十多年前,那个时候他爹还在,就张罗着建了两座坟。一座是合葬墓,一座是单体坟,等到三年时间一过,又把他妈的骨头给迁到了合葬墓里。这事儿是在他爹手里完成的。
吴长子二十四岁那年,他爹正准备给他张罗娶媳妇儿,晚上从媒人家里回来的路上,自行车轮胎嘣上了一块石头,摔了一跤,脑溢血。这一摔,前前后后折腾了一个多月,不仅把吴长子给折腾了个半死,连同他爹攒下来给他取媳妇儿的那笔钱也全都送进了医院,最后那是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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