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节 依法办事 (第4/5页)
李子玉坐在教师里看着新发的教科书,觉得有点绝望――他其实是个很怕念书的人,来当警察一则为了生计,二来也名正言顺的不去社学念书。
没想到当了“澳洲捕快”,一样得念书还是满篇都是陌生词汇的书
读书也就罢了,连写字写文章都要改。这比社学可难多了。
社学的念书虽说枯燥,但是并不紧张。特别是对李子玉这种四书五经已经念熟,文章也能糊弄的童生来说,若无很大的科举压力,去上学不过是混日子罢了。社学里的先生也知道李子玉身上有世袭的前程,所以对他基本上是放任自流的。
眼下这学习可不得了,有“大纲”、有“进度”,还有无数的“知识点”。可怜他连理解意思都要费很大的力气。那些办案流程和案例解说倒还浅显易懂,李子玉不觉看得入了神。
一看之下,李子玉暗暗吃惊:这澳洲人的警察管得比狗还宽
在他的理解中,警察无非是抓捕贼人,维持街面秩序。但是“维持秩序”四个字在澳洲人眼里简直是无所不包。而且概念也和大明官府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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